济南市有机肥加工厂确实存在一些扶持政策。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归纳和解释:
一、税收优惠
增值税免征: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退税:对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产品,实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税退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已经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对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的支出,允许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扣除: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亏损结转年限延长: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
二、专项补贴
国家会对符合特定条件的有机肥生产厂家提供专项补贴,这些条件通常包括:
生产原料:使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主要生产原料。
产品质量:生产的商品有机肥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生产规模:年生产规模达到一定量(如年产1万吨以上)。
具体的补贴金额和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年份而有所变化。申请补贴的生产企业需要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并具有正规的肥料产品登记证,且产品经质检部门抽查合格。此外,每年还需经市农业部门组织的肥料产品正规小区试验,肥效显著,且为本地使用量较大的肥料生产企业。
三、其他扶持政策
除了上述税收和补贴政策外,济南市有机肥加工厂还可能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项目支持:一些地区会安排绿肥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绿肥种植和商品有机肥的示范推广。这些项目资金不仅有助于提升有机肥的生产和销售,还能促进有机肥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专精特新政策:济南市对于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有机肥加工厂,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和政策帮助。这些政策旨在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综上所述,济南市有机肥加工厂在税收、补贴、项目支持以及专精特新政策等方面都有可能享受扶持政策。这些政策旨在鼓励有机肥的生产和推广,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下一篇:2025农业有机肥增值税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