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推广“有机无机复混肥”的补贴政策主要通过地方性实施方案落地,结合农业绿色发展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以下为具体政策内容及实施方式: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适用对象:种植粮食作物50亩以上、蔬菜10亩以上、非耕地种植茶叶10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国有农场等。
限制条件:当年享受新增耕地后续管护补助资金的主体不得申请。
二、补贴标准与方式
补贴比例:按备案价格的50%补助。
补贴量限制:
水稻专用肥:不超过50kg/亩;
玉米专用肥:不超过70kg/亩;
茶叶专用肥:不超过100kg/亩;
茄果专用肥:不超过100kg/亩。
三、实施流程
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需提交申请材料。
送货查验:对供肥单位及肥料进行查验。
审核公示: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主体账户。
四、政策目标
推进化肥定额制:通过补贴引导主体减少化肥使用量。
促进配方肥落地:推动有机无机复混肥的科学应用。
提升农业高质量发展:改善土壤质量,提高农产品品质。
五、配套措施
技术指导:提供肥料使用技术培训,确保科学施肥。
质量监管:加强对供肥单位及肥料质量的监管,保障补贴效果。
六、典型案例
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为例,该区通过《婺城区有机无机复混肥补贴推广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对象、标准及流程,有效推动了有机无机复混肥的推广应用,促进了农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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