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阳市有机肥确实存在减免税收政策,以下是对该政策的详细梳理:
一、政策背景
为了促进有机肥产业的发展,减少化肥的过量使用,改善土壤质量,并保护生态环境,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有机肥产业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在2025年继续有效,并适用于贵阳市。
二、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免征:
政策内容: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即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退税:
政策内容:对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产品,实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税退税政策。
备注:具体退税比例和申请流程需根据贵阳市当地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内容: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已经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备注:该政策适用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有机肥生产企业。
三、申请与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
生产原料:使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主要生产原料。
产品质量:生产的商品有机肥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生产规模:年生产规模达到一定量(如年产10000吨以上)。
企业资质: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并具有正规的肥料产品登记证。产品需经质检部门抽查合格,且每年需经市农业部门组织的肥料产品正规小区试验,肥效显著。
四、申请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企业向所在区农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申报。
区农业主管及区财政部门审核后以文件的形式于规定时间前分别向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申报。
市属生产企业直接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申报。
市农业局根据肥效试验情况和质量抽检情况,与市财政局商定初选补贴企业名录。
经审核确认的有机肥生产企业在销售有机肥时,必须建立台帐,记录生产量、销售量、销售地点、销售对象等信息。
市农业局将会同市财政部门,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合格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五、注意事项
企业在申请税收优惠时,应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并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企业应密切关注税务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动态,确保及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2025年贵阳市有机肥存在明确的减免税收政策,这些政策旨在鼓励有机肥的生产和推广,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